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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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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你好!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学府怡景小区门口小广场,周围数栋居民楼及学校包围,今年四月末开始,每天早上七点多高音喇叭先是唱歌,接着是高音放歌行为扰民,请相关部门对第六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签署的《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63号》第十八条 第二、三点“”(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三)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作出严肃处理,该几人清晨七点多使用高音喇叭唱歌行为属于常态化,请相关单位重视,该行为造成周边居民早上七点多就无法正常休息,影响极为恶劣,几人行为影响一栋楼的人,请相关单位重视!现象已经持续数月,曾经多次拨打值班电话,但并没有得到重视并实行处理,请相关立即作出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该罚款罚款,该没收设备没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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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于:2025-08-12 18:0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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