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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3 14:47
回复时间:2025-10-15 17:00
本人是永川蔷薇国际业主,近期计划对房子装修,前往物业中心办理装修证,却被工作人员明确告知:需一次性预缴一整年的物业费,否则不予受理装修申请、不发放装修许可证。
本人当场提出异议,表明愿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正常缴纳物业费,但拒绝在未享受完整服务的情况下强制预缴年费。物业工作人员却坚持“此为规定”,拒绝变通,导致本人装修计划受阻,无法正常进场施工,原定入住安排被迫搁置。1. 捆绑收费于法无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物业费缴纳与装修许可分属独立法律关系,物业仅负有告知装修禁止事项的义务,无权以未缴物业费为由限制业主装修权利。
2. 强制预缴涉嫌违规。多地规定未经业主同意,物业费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且核心前提是“业主自愿”,物业单方面要求预缴一年已违背相关规定。
物业此举本质是通过限制业主房屋使用权倒逼缴费,属于变相强制消费,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
1. 立即停止捆绑收费的违规行为,为本人办理装修许可证;
2. 纠正强制预缴一年物业费的要求
3. 就其违规行为向本人作出书面说明。
本人已保留与物业沟通的相关记录,恳请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督促物业整改,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2015年10月13日收到永川区蔷薇国际违规违法收取物业费,不缴纳物业费就不允许业主办装修证的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社区领导在接到这一问题的时候,非常重视,安排我们去蔷薇国际3期物业核实情况,物业明确表明并没有强制要求业主预存物业费才予以办理装修证这个事情,而是要结清接房前的物业费才予以办理装修证,10月14日就这事还报了警,警察也到蔷薇国际出了警的,业主提出诉求,可以结清接房前的物业费,但目前并没有去结清接房前物业费,我们社区也会继续跟进这个事情。卧龙凼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85356171
中山路街道卧龙凼社区
2025年10月15日
受理于:2025-10-13 14:4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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