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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06 23:08
回复时间:2018-09-10 23:37
请问中级职称评审时,公需科目的学时如何认定。比如2014年9月通过初级职称,2018年评中级职称时,需要的公需科目学时从什么时间起算?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总共五年的公需科目学习么?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你好:
关于你咨询中级职称继续教育中公需科目学时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渝府发[2006]17号)、渝职改办[2009]290号文件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应不少于正高级100学时、副高级90学时、中初级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20学时。如果2014年9月通过初级职称,2018年评中级职称时,需要的公需科目学时从取得初级职称以来(如果2014年当年学了公需科目,则不需要再学习)至2018年(含2018年)期间每年的公需科目都需要学习。
如果以后在职称评审方面有任何疑问可直接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23-67852482,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22号社会服务中心222室。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
受理于:2018-09-06 23:0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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