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29 17:20
回复时间:2019-05-07 12:43
尊敬的渝北区人民法院院长:你们好!现有一久未执行的案子,2015年11月19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判决:被告重庆骏均成机电有限公司欠原告集庆赤火科技有限公司次32252.80元,2016年3月18日申请执行,由郭老师(电话67xxx06)负责监督执行,我N次电话询问无果,拜托各位领导督促执行追回老百姓的血汗干钱,感谢各位领导理解!
原告代理人:龙deying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你好。我院已经将此情况通知该案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会与你取得联系,沟通案情,加强研讨,寻找财产线索。请加强与承办法官的沟通和联系。感谢对渝北法院工作的监督和理解。
渝北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7日
受理于:2019-04-29 17:20 评论: 4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