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19-06-28 08:55
回复时间:2019-07-05 14:25
我和一个朋友一起交的资料合租申请的一室一厅公租房,我是主申请人。才签约不久,现在我和我朋友很有矛盾,他有了女朋友,然后他想买自己的房,就要退出和我的共同申请人的身份了。
就这个情况,我变更共同申请人为我妈妈的话,我还能保留我一室一厅的资格吗?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租房工作的关注。您通过华龙网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以合租方式共同申请的,若一方退出,剩余申请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可以办理变更手续继续租住。具体情况您可到小区房管中心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若还有疑问,您可拨打市公租房管理局公开电话63651390、60841520咨询。
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受理于:2019-06-28 08:55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