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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1 13:17
回复时间:2020-09-21 18:46
因我办理退休手续,到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档时,告知要补交往年的档案管理费。经查询人社部发2014(90号),从2015年1月1日起,人事档案管理费取消。重庆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及档案管理中心也未在收取档案管理费。望主管部门对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档案管理费事宜予以回复。谢谢!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交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回复,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
受理于:2020-09-11 13:17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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