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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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26号奥园水云间A区1楼的业主,10.14上午,重庆东部水务公司的人上门检测,本人水井的入户水压竟然是0.7Mpa ,相当于是7公斤,是国家规定最高标准0.35MPa的2倍,严重超过国家标准供水压力。强烈要求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切实保证人民用水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第6.1.2规定;套内分户水表前的给水静水压力不应小于50KPa(注;既0.5公斤)。6.1.3规定;住宅给水系统最低配水点的静水压力,宜为300KPa--350KPa,大于400KPa时应采用竖向分区或减压措施。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规定,3.3.5A 居住建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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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于:2020-10-14 17:27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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