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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6 11:59
回复时间:2020-11-02 11:39
尊敬的董主任:
问题1 :各区县发改委,有无权力要求“国有企业”的中介采购,必须到网上超市?
问题2 :如果主管部门,以口头方式通知、解答等变相方式干涉,如何处理?
相关规定:
1、重庆市政府,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渝府办发〔2020〕95号)文件明确规定,中介超市适用于全市行政管理工作。
2、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超市,明确适用于“政府采购”。
3、2020年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范围...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第二条规定:...服务采购...未达到...规模标准的,...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现将中介超市网上问政信息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中介超市建设依据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2020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中介超市基础上,建设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形成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2020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0〕95号)。2020年8月1日,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升级扩容,为全市各类行政审批涉及的144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选取提供服务。目前超市可供37种中介服务类型进行采购交易,截至2020年10月27日,中介超市入驻中介机构875家,入驻采购人204家,发布采购项目907项,完成交易781宗,成交金额2030万元。
二、中介超市实用范围
《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0〕95号)规定,中介超市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一)事项范围。包括全市行政管理工作(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中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重点是《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渝府发〔2020〕2号)中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101项中介服务事项。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于自我管理需要的中介服务事项也可纳入。
(二)事项类型。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事项。
(三)资金类别。使用财政性资金且未达到招标限额,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事项,采购人应当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应当政府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鼓励社会性资金项目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各采购单位可根据事项范围、类型和资金类别判断是否应该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采购中介服务事项。
三、有关问题的处理建议
国有企业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范畴,但并不是所有的国有企业中介服务采购项目都必须进入超市进行采购,只有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等)的中介服务事项才须要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中介超市中每一项中介服务事项均是经市政府发文认可的中介服务事项,市政府将定期公布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是清单中的服务事项,国有企业采购人均需在中介超市中选取。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受理于:2020-10-26 11:59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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