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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6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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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户,重庆市高新区虎溪街道大学城龙湖U城7组团11栋业主(邱),投诉重庆市高新区规划资源局、高新区住建委、虎溪街道办事处:
因龙湖U城7组团11栋1单元负一楼规划的A131号车位,在11栋1单元201房负一楼正门前,该区域共有6个规划车位,除A131号外,先前均已卖出。该规划车位若经售卖后停放车辆(如图示)或者其他物件,就会阻挡本户业主的正常出行。若该区域每个车位都停有汽车或者其他物件,屋内人将无法自由进出家门。前方还有大柱子挡道,即便侧身也无法正常同行,再如老人小孩,轮椅、婴儿车或者及其搬运物件根本无法通行。本房屋的出入门是房屋出售时就有的,从安全、消防、通行等方面考虑,均不应当规划为车位,而应当空出来让所在房屋的住户通行,为何通过了报建和审批,不得而知(龙湖认为,车位是经规划部门批准可以合法售卖的。据规划部门的意见,只要龙湖报建了,就按照所谓的合理性、数个头等原则进行了批复)。此前,本业主曾提出解决意向,但未得到龙湖方面的认可。基于其状况,为保证本业主合法权益,特就该规划车位有关问题告知龙湖物管转销售部门:一是,A131号车位不得售卖、出租或者临时停放车辆和其他物件,须留出与门道等宽的直行通道,确保本业主畅通出行(该区域共有6个规划车位,除A131号外,先前均已卖出)。二是,任何情形停放在该车位位置上的物件,造成本业主及其屋内外出人行的安全等事故,将追诉物管、销售部门和停放者的法律责任。
近日从龙湖物管得知,并已得到现场情形印证,龙湖方面已经将该车位出售。期间,没有就售卖车位问题与本业主进行任何沟通,欺瞒业主,毫无诚信。就此,请住建委责成重庆高新区重庆市高新区规划资源局、高新区住建委、虎溪街道办事处,停止办理该车位的相关售卖手续,要求龙湖集团撤销该车位的售卖,确保本户业主出行畅通和安全。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受理于:2020-11-06 12:48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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