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6 09:26
回复时间:2021-06-09 14:21
市委市政府、市教委:
近日据悉,鲁能巴蜀小学民转公划归渝北区,渝北区尊重历史和学校实际为业主出资修建并是鲁能星城的配套的实际情况,将鲁能星城整个(包括属于江北区的八、十街区)纳入鲁能巴蜀小学范围。但是,惊闻鲁能巴蜀中学由民转公,并可能划归江北区管辖,且江北区可能不顾历史和实际情况,将鲁能星城十一个属于渝北区的街区置之不顾,意图只为江北区服务。我们十几万业主绝不答应这样的侵吞人民财产和侵犯人民权益的做法,理由如下:
一、鲁能星城和鲁能巴蜀学校由市领导牵线而成,一期于2005年建成交房(附件一),鲁能巴蜀中学是注册在渝北区的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投资兴建,售房宣传中原汁原味的巴蜀名校就是鲁能星城的配套(附件二),从校名和学校法人是鲁能开发集团人员也可印证;当时也没什么公办民办的说法,只有公办校一说,也就是鲁巴中小学本就是公办配套,这是抵赖不了的;
二,在鲁能片区还是荒郊野外的情况下,业主当时购房成本远高于正常成本,鲁能巴蜀中小学虽由鲁能集团出资建设,但实际已转嫁建校成本于业主,这点可审计查账证之;且重庆鲁能巴蜀中学一直以来主要生源都是来自渝北区鲁能星城的业主子女。
三,作为购房者并不清楚街区和学校的行政区属,最近因为民转公,才将行政区属搞清楚,且发现鲁能巴蜀中学并不完全属于江北区,很大一片本就属于渝北区(附件三);
四,2008年前虽有不少公办校或其分校收取择校费或者捐助费之类,但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说,2008年市里突然出台民办校政策,强推鲁能巴蜀中小学为民办学校,不仅收捐助费,还卖指标,实际就已经侵犯了业主利益,现在又民转公,转来转去,如果是将鲁能业主玩弄两次,政府权威何在?人民权益何在?
五、若将鲁能巴蜀中学划归江北区,将其服务于江北区居民的义务教育,让人不得不怀疑是有将其服务于离江北区委区政府很近的某些楼盘的算盘,而我们大部分位于渝北区的鲁能星城十几万居民想要子女入读却变的名不正言不顺。本是出资者和长期为鲁能巴蜀学校建设贡献者,也有鲁能巴蜀中小学是配套学校的正当权利,却被不出力不出钱的江北区某些楼盘白捡落地桃子?你们觉得合理?合法?既已转公,鲁能星城业主不会捍卫自己的指标和公办划片权利?这一人为行政划分行为严重侵犯了渝北区居民的利益,活生生的将鲁能星城的配套学校剥夺给了江北区,是非常不公平也不合理的,也将造成长期矛盾
因此,我们要求:一、不管鲁能巴蜀中学和小学属于哪个区或者直属市教委,因鲁能星城有十几万人,应按照谢家湾小学、西附等民转公学校尊重历史和实际情况的教改模式,必须将鲁能星城整个楼盘纳入鲁能巴蜀中学和小学的唯一或者优先划片范围。如鲁能巴蜀中小学可读学位少于鲁能星城业主就读子女,再在鲁能星城范围内摇号;如鲁能巴蜀中小学当年有多余的可读学位,才可将多余学位让其他小区摇号;
二、确保鲁能巴蜀小学、中学的学籍问题不受学校行政归属影响。
希望市里正视历史和实际情况,学习谢家湾小学教改模式,并切实正视街区和学校跨区问题!做出正义的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决定!
注:鲁能星城十三个街区,一到七街区,九、十一、十二街区为渝北区,八、十街区为江北区,十三街区为两江新区。
鲁能星城全体业主
2021年6月5日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 经核查,《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渝教基〔2014〕76号)第七条规定: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第九条规定: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2.根据《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渝北教发〔2018〕188号)第一条规定“截止当年8月31日,取得房产证和迁入户籍满1年以上(含1年)的适龄学生按照“三对口”政策划片入学”。此项中所指“房产证”是指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 3.据网友所述,鲁能巴蜀小学属于渝北区教委行政管辖范围,鲁能巴蜀中学属于江北区教委行政管辖范围,渝北区教委在市教委的安排部署下,将与江北区教委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入学问题。 建议网友关注渝北教委微信公众号“渝北教育”,及时了解当年的招生政策。如有疑问,请与渝北区教委基教科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67821869。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受理于:2021-06-06 09:2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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