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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2 20:18
回复时间:2021-06-15 11:38
请问在重庆车辆是私人非营运性质,未取得网约车相关证件,注册滴滴顺风车主,每天在上下班期间用滴滴平台接单两次跑滴滴顺风车合法吗?会被运管所处罚吗?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市民: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顺风车的相关问题(非快车、非专职)的信访件收悉,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6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一、关于“了解相关网约顺风车平台是否合法”
“合乘”系民事行为。根据“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民事行为只要没有法律禁止性规定,民事主体皆可以从事。
二、合乘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车型必须是小客车;
(二)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即驾驶员)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即乘客)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
(三)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其中出行成本为“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应按照合乘车辆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登记的综合工况百公里油耗、燃油实时价格、合乘里程计算)及通行费(应按照合乘路段发生的路、桥通行直接费用据实计算)”。
(四)合乘平台提供合乘信息服务只能“提供主城区域内或远郊区县(自治县)区域内的合乘信息服务”( 若提供跨区域合乘,易被认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双方权益保障
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禁止利用合乘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违反者由交通执法部门按照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查处。
感谢您对交通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交通部门进一步沟通。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2021年6月15日
受理于:2021-06-12 20:18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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