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1-08-14 10:59
回复时间: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而根据依据《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所以,到底能不能上高速?或者外地已经在高速公路上的摩托车能不能从重庆过境?
另外,是否可以考虑开放大排量摩托车在重庆境内车流量较小的高速路段通行?
毕竟如今我国工业水平已经很高了,摩托车质量,性能,都有保障,而且驾驶员的技术,以及素质相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
是否可以考虑放开满足一些前提条件如:排量,驾驶员驾龄,驾驶员年纪以及身体条件下的摩托车的高速通行限制?
一刀切的管理方法是否妥当?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受理于:2021-08-14 10:59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