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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9 13:20
回复时间:2021-09-01 14:42
1.学校会收取超正常以外的其他违规费用吗?请给出解释,如若乱收费,请给出投诉电话。
2.一学期的总共费用会有阀值吗?会超出7000元吗?
请尽快回复并给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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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基础教育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号)规定,北新巴蜀中学转设为公办学校后,按照相关规定,将执行公办学校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新生、老生均按照公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不得违规提前收取秋季学期及以后的任何费用,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如果学校乱收费请拨打区教委乱收费举报电话02342842068。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北新巴蜀中学和西大银翔实验中学“民转公”后有关收费标准的函》(合川发改发〔2021〕*号)文件规定,北新巴蜀中学有以下收费:
一、公寓住宿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学生公寓住宿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号)的规定,两所学校学生公寓均达到了一级学生公寓标准,每间入住学生不超过4人,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不超过450元。其中入住学生公寓的初中学生,收费标准按三级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及服务等其他规定,按渝价〔2014〕*号文件执行。
二、高中课本费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普通高中课本费标准的通知》(合川发改发〔2012〕*号)规定,普通高中课本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200元。课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课本,不得计入学校收入,学校在每期期末应根据实际购买课本的开支情况,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与学生结算,结余金额须如数退还学生,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三、其他项目收费
普通高中学费、招生报名考试费及其他服务性收费项目参照区内其他公办高完中学校,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相关规定,同时取消高中择校费。
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受理于:2021-08-29 13:2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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