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8 15:11
回复时间:2021-11-16 14:37
事件经过:本人于2021年1月24日在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102号附9号(重庆唐卡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唐卡公司)唐卡公司签订《保价预定合同》,订金:22600,大写:贰万贰仟陆佰元整。于2021年09月28日前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102号附9号(唐卡公司)准备签订正式装修合同时,通过与唐卡公司对接人员详细谈论,发现之前签订的《保价预定合同》内有诱导消费者签订的文字陷阱。
事件经过,具体内容为:1:合同第6条(下图所示):本合同含橱柜地柜3.9米,台面3.9米,吊柜2.6米,衣柜15平方。(橱柜超出部分由唐卡承担),品牌欧派。括号内为争议点。唐卡方在2021年1月24日签订《保价预定合同》之前,带本人以及家人参观了橱柜,咨询唐卡对接服务人员是否眼前的欧派的橱柜都是任选,并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增加任何费用。销售人员说是的,并写进了合同第六条:(橱柜超出部分由唐卡承担)。2021年09月28日,唐卡工作人员告知,橱柜的五金,顶封板,侧视板,切角工艺,台下盆工艺,锅架,碗架,反弹器,隐形拉手,适配器,气撑等,都不包含在橱柜内,价值大概有8千多元,需要消费者自行买单。衣柜也是如此。完全与签《保价预定合同》之前带我们参观的内容不一致,这属于展示与实际内容不一致,先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后,利用合同捆绑消费者,再增加费用。
2:合同为《保价预定合同》,其合同内容却为工程款,极其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保价预定合同》重点是保价,但是价格并未保障消费者。反而是有文字陷阱等待消费者。唐卡装饰诱导顾客签单,最后发现问题却把所有问题都一层一层推卸责任,行为极其恶劣。
3:合同已签大半年,唐卡公司并未像宣传那样为顾客安排后续设计工作,一张图纸未出,而是好几次打电话催促顾客过去签订正式装修合同。后因本人得知唐卡公司增加款项,保价合同有诱导签约行为,本人要求解除合同并退回所有款项,已去唐卡公司协商过几次了,唐卡公司一直各种理由推诿不退款不解决,签合同前后态度反差极大。
基本诉求:重庆唐卡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退还本人《保价预定合同》支付的所有款项,总金额为:22600,大写:贰万贰仟陆佰元整。重庆唐卡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本人签订的《保价预定合同》和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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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现双方已解除装修合同,重庆唐卡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退款,经联系情况反映人表述已收到退款。
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16日
受理于:2021-11-08 15:11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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