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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1 19:17
回复时间:2021-12-22 11:27
我于去年大渡口区民族中学在2020年小升初的时候因学校要求向该校交了1000元押金,学校负责人当时说等孩子入学后就会转为生活费,但后来孩子因为去了37中就读,所以学校也没有退还1000元押金,后我又联系了学校负责人,他让我打一份申请交过去,我已经交了申请很久了也没给我一个答复,我想问一下这种收押金不退还的做法是否合法?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在办理小升初入学登记注册时,学生家长预交1000元的生活费,以保证顺利开学。学校承诺如未到我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以来校办理退费。开学后,按约定学校一一通知未到我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及时到校办理退费,未到校就读的学生家长陆续到校退预交的生活费。 前段时间因疫情原因,学校暂缓接待外来人员;现学校现已恢复办理退费事宜,请还未退费的家长及时到校办理退费。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受理于:2021-11-21 19:1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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