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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7 15:43
回复时间:2021-12-20 11:46
2021年12月7日上午10点,我在政务中心办理事务后,出来招了几个出租车,都不打表,严重影响垫江的对外形象,我作为垫江人,恳请相关部门过问一下,望下次回家乡家乡的对外形象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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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垫江县交通委员会关于我县出租汽车起租里程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垫江发改委发〔2018〕284号)第五点要求:出租汽车打表计费界定为县城规划区域内。来信人所在行政中心属于县城范围,巡游出租汽车理应打表计费。 处理情况: 1、我局将此事通报我县三家巡游出租汽车公司,要求企业强化驾驶员教育培训,加大出租汽车打表计费的学习、宣传,规范运营行为,提升我县巡游出租汽车的服务形象。 2、建议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加大执法力度,对出租汽车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若旅客在乘车过程中,如遇出租车驾驶员不打表、拒载、乱收费等情况,可拨打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投诉电话:74668161。
垫江县交通局
2021年12月20日
受理于:2021-12-07 15:4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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