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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2 09:41
回复时间:2022-04-22 16:11
作为享哆味合伙人举报重庆享哆味公司运营模式涉嫌传销(以拉人头方式每拉一个人入伙投资做股东店长奖励1000元及2.5%~5%门店股份,大区经理每拉一个区经理可在其区上门店占股份,区经理每拉一个小区经理可在其区上门店占股份,小区经理每拉一个店长可在其门店多占股份)
涉嫌非法集资(享哆味现所开门店保守50%~80%均处于亏钱及股东店长月分红低于2000元,股东店长占股30%却要面临高达8万至16万范围左右的高额投资,股东店长少部分幸运的能忽悠到接股人拿到一些转股钱,大部分股东店长门店不挣钱分红低甚至亏损,投资高找不到接股人,长期不挣钱为了生活不得不选择离开,公司一分不退,最后所投的股份及投资款送公司所有,小区经理同是如此,公司利用此漏洞还在不断以宣传创业的方式拉人集资为公司扩大市场)
存在商业诈骗、欺诈、欺压等行为(投资前没有明确的合同条约条款,当预付款投了后门店装修完成公司财务让打门店造价余款,门店造价高出正常范围,要造价明细表不给,门店房租合同等也不会事先告知股东)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关于重庆享哆味公司涉嫌传销行为的网络舆情,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重庆享哆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享哆味”商品品牌运营商,其注册地址为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60号附318号2-1。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18日与重庆享哆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收集该公司投资合作协议、加盟托管合同、APP收支管理系统、商业纠纷民事判决书等资料。据该公司称,其运营模式为加盟人出资并提出加盟申请,经该公司同意后,按照该公司装修设计要求开展经营。经营支出收入均需通过其APP统一管理,由重庆享哆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按月进行计算分红,分别派发到各股东账户中。针对该经营模式,部分加盟商与该公司发生过多起民事诉讼纠纷,重庆享哆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供了部分商业纠纷民事判决书,未发现法院认定该经营模式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经过调查核实,暂未发现重庆享哆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违法行为。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4月22日
经我局会同法律顾问对现有反映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重庆享哆味公司相关行为暂不构成非法集资,建议反映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若反映人掌握有重庆享哆味公司运营模式涉嫌非法集资的其他线索,欢迎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41698125。
璧山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2日
一、重庆享哆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享哆味公司”)的基本情况
该公司2016年8月2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5万元,公司的经营地址为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60号附318号2-1,法定代表人为李义,但实际控制人是陈德熙(联系电话18696590875)。该公司系“享哆味”商标品牌运营商,目前全国有2000余家加盟店铺。
二、核查的情况
享哆味公司主要实行的是品牌加盟,连锁经营的模式(委托管理),即加盟商委托享哆味公司经营和管理加盟店的日常事务(包含店铺选址、装修设计、经营团队组建、招聘员工、培训指导、市场营销、统一物品采购、财务管理等)。还公司的加盟模式分为独立设店加盟和其他人合伙出资设立店铺加盟,目前主要以其他人合伙出资设立店铺加盟为主,但不收取加盟费,只是按照300元/月的标准收取托管费。
以其他人合伙出资设立店铺加盟为例,加盟商提出加盟意愿后,享哆味公司则会根据加盟商提供的地址进行实地考察。在确定选址之后,加盟商可以找合伙人来进行全额投资也可以找其他店铺出资人来合伙投资,所投资金均按合伙份额进行出资。合伙份额由出资人自行协商且需推荐一名合伙人作为市场主体注册的经营者,由经营者与享哆味公司签订《加盟托管合同》。随后根据铺面的面积、装修成本、前期运营预估开店成本计算出出资总额,之后按照《店铺合伙投资协议》的合伙份额进行足额出资。所有店铺均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不存在层级关系,故不符合传销的认定标准。
相关投资人出具的款项均全部打入统一的托管账户,待店铺开业之后进行公示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同时根据托管要求,所有营业额必须存在指定的托管账户,实行统一开支,由享哆味公司的财务制作月结清单向投资人予以公示并根据合伙份额进行分红。
目前该公司的相关模式已得到多个生效的判决,同时因受加盟店的选址、周边环境、疫情等影响,会出现个别店铺亏损的情况,这也属于正常现象,并不能证明享哆味公司存在非法集资、商业诈骗、欺骗欺压等行为。
特此报告
璧山区公安局
2022年4月20日
受理于:2022-04-12 09:41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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