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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4 21:01
回复时间:2022-09-20 16:24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樾麓台小区18-2-1-2将住宅房屋擅自更改为经营用房,按相关规定,住宅用房更改为经营用房需经相邻业主同意才行。此户业主在未经我们同意就擅自取得了营业执照而进行经营,同时根据购房时双方签约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应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确需改变房屋用途的业主应当在征得相邻业主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所以请相关部门核查为何我们业主未同意的情况下而办理了营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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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北碚蔡家樾麓台小区18-2-1-2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留言已收悉。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北碚区蔡家樾麓台小区18-2-1-2住房变更为经营用房,情况属实,名称全称为:北碚区德鑫便利店,经营者是:曾涛。该经营者2022年7月14日办理营业执照时提供有住改商证明。如果您是相关权利人,请持身份证和房产证(房屋购买合同)到我局主张权利。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
受理于:2022-09-14 21:01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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