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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3 10:00
回复时间:2022-11-15 14:54
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金隅天境小区,于2022年8月开始安置户接房,接房后安置物业费为3元每月每平方,物业费用远高于周边小区和同类安置房小区物业费。物业自称为四级物业服务,但小区实际提供物业服务远达不到相应标准。
问:
1、3元/(月*平方)的收费是否合理?政府对安置房小区的物业费是如何规定?希望能提供出相应的文件。
2、此类事件归哪个部门管理?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您好!经调查,您所述的“金隅天镜小区”实际系重庆金隅大成新都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隅地产重庆新都会项目(A13-1地块、A19-6地块)”,该项目按照规定通过前期物业招标程序确定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房屋属于商品房,只是由相关单位从开发企业手中购买了部分房源用于安置被征收人。若反映人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的,我委将督促整改。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62936515。
南岸区住房城乡建委
2022年11月15日
受理于:2022-11-03 10:0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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