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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0 12:10
回复时间:2023-03-23 17:52
两江新区绿城春溪云庐三期从接房以来,不断有一楼业主占用和开发小区业主公共绿地的情况发生。据悉在一楼业主的购房合同上是有明确规定不能开发绿地的。并且也很明确一楼业主对于花园是没有产权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他们的行为确实属于违建。即使在购房时开发商有承诺赠送花园,但是也是不合法的,这是属于所有业主的公共财产,不能由开发商私自赠与,此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解决本小区此类的违法违建行为。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您关于“绿城春溪云庐三期一楼业主私自占用开发业主公共绿化”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翠云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中央公园片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从交房初期就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内部管理,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不定期对物业小区开展巡查检查,制止违法行为。对涉嫌毁绿占绿的违法行为,我们已启动调查程序,并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程序依法开展有关执法工作。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翠云街道
2023年3月23日
受理于:2023-03-20 12:1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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