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8 23:00
回复时间:2023-04-12 11:17
璧山龙湖千山新屿二期小区充电桩验收弄虚作假,小区共1436户,车位按照1:1.2计算1723个。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应该一次性配建大于15%(即258个以上)的停车位充电设备。而小区已交房1年多,车位已开售接近半年。截至今天,小区车库充电桩只有20个。且不具备完备的使用功能。请相关的领导给予解答。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市民:您好!您反映:“龙湖二期充电车位配置比例不满足规范要求”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向开发企业核实,该小区因入住率不高,为避免设备损坏、丢失,开发企业未全部安装充电车位,开发企业将为购买了充电车位并有使用需求的业主及时免费安装充电桩。
区住房城乡建委
2023.4.1
受理于:2023-03-28 23:00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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