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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1 12:51
回复时间:2023-04-23 23:31
近期大家都收到了财务人员需要接受公需继续教育的短信通知,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发送,针对这个政策,我们有一些心声,望相关部门能听一听我们人民群众的声音:作为中国的一份子,一个小小的财务人员,我明白出台政策肯定有可实施的原因和目的,但是也请领导些理解我们一下,第一:此政策需要追溯到财务人员拿到初级会计职称的第二年开始学习,今年出的政策,却要追溯我们继续教育10几年,有甚者,还要往前学20年左右,法律都有不溯及既往原则;第二:我们真的穷,重庆财务人员工资普遍很低,一年33元的费用,往前几十年,也得300-600了,大部分人员如此;第三:我们真的也没那么多时间,由于工资低,大部分人玩了命的学习专业知识,考证熬夜看书,就为了给家庭增加点生活费用,一补就是几十年的内容,需要大量时间。既然政策出来了,我们遵守,但能否政策出来的当年,也就是2023年开始学习,望相关部门领导能考虑下我们的意见,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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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是人社部、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定的相关政策,并非2023年新出的规定。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印发)、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8年印发)等文件明确“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为进一步落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2022年,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2023年4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作为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重庆市公需科目培训入围机构之一,通过发送短信形式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进行温馨提示。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并得到了您的理解,感谢您对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关注。如有其他疑问,可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023-88958207)。
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3日
受理于:2023-04-21 12:51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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