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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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5月5日在渝北区空港收费站,看到有免费办理ETC的,于是上前询问是否需要预存、是否有收费,现场工作人员均回答没有,于是在现场人员的诱导下,工作人员使用我的手机为我办理了ETC。办理过程中得知,需要首充300元,首充金额在本人账户上,于是又在引导下充值300元。5月8日本人第一次使用了ETC,但是扣款金额与显示不一致,于是查看情况,得知有2%的服务费,仔细办理ETC时使用的小程序内容,发现有一合同(办理过程中未说明),里面有2%的服务费的表述,且要求每180天内没使用ETC会追加押金,那么300元也就是押金咯还是设备费,而且目前告知我不能注销,否则有180-300的设备费,必须使用5年才能免费注销。这种行为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项目的前提下,引导签订霸王条款,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尤其是在重庆正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情况下,完全是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的毒瘤,相信不止我一个人遇到这种情况。而且那个点位就在高速出口,高速管理站旁边,打着这种幌子进行盈利活动,是否有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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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于:2023-05-09 15:2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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