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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3 08:09
回复时间:2023-05-15 23:44
我的三爸是重庆市合川区云门镇的散养五保户,现在脑溢血在合川人民医院ICU抢救,我想咨询一下他在三甲医院住院能够报销的比例是多少,是分为可报销部分和自费两部分分别进行报销吗?各自的比例又是多少?我们问过村上的书记,只是说报销百分之90,但没有说清楚是总费用的90%,还是可报销部分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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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分为可报销部分和自费部分,自费部分不予报销,可报销部分按照以下政策报销:
一、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二级医院(合川区人民医院住院)的,按照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准300(二级医院)元后,一档参保居民按照70%的比例报销,当年最高可报8万元;二档参保居民按照75%的比例报销,当年最高可报12万元。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三级医院住院的,按照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准800元(三级医院)后,一档参保居民按照50%的比例报销,当年最高可报8万元;二档参保居民按照55%的比例报销,当年最高可报12万元。
二、大病保险
可报销费用的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2023年起付线16901元)的,大病保险再报60%,当年大病最高可报20万元。对于对特困人员(五保户)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即8450.5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65%。
三、医疗救助
对特困人员(五保户)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后的费用部分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医疗救助:
(一)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比例为80%,年封顶线为6000元。
(二)按照病种加费用的方式进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特殊病种医疗救助比例为70%,年封顶线为10万元;对特殊疾病以外他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性住院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 3 万元的,救助比例为70%,年封顶线为6万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合川区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023-42757512、023-42756018。
合川区医保局
2023年5月15日
受理于:2023-05-13 08:0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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