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3-06-20 10:51
回复时间:2023-06-30 11:55
我是去年11月份在江津区办理退休的人员,在办理退休时,社保部门说96年1月1日之后参保人员,都不享受独生子女补贴。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同样响应国家政策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人员退休时候补贴为什么不一样?有的人员退休时不仅社保有补贴,有的街道也有补贴。这个政策到底怎么规定的?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民: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申报条件: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农业户口等视为城镇户口,城镇户口不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网友:
您好,您咨询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是否享受独生子女补贴,全市执行统一的政策。根据《重庆市劳动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办法〔2000〕261号)规定:“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时以《实施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发3%的基本养老金”。因您未注明个人信息,我们无法查询您养老待遇领取情况。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如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3-47555097。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受理于:2023-06-20 10:51 评论: 1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