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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1 14:12
回复时间:2023-07-13 12:22
本人现役军人,入伍前户口在重庆市大足区,根据规定入伍后户口已注销,目前家属和孩子实际生活在重庆大足但户口在成都,孩子即将到达入学年龄,问:孩子能否就读大足区龙岗一小?(另注:孩子的爷爷奶奶户口在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民:
您好!就您咨询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一事。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教委、重庆警备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政联〔2013〕1号)第七条规定: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在其在渝居住的父母或在渝居住的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在地,向当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小学或初级中学就读。根据您的情况,需由驻军单位政治部门将您的身份证明、子女入学需求等以公函形式报区武装部,再由区武装部统一报区教委,区教委统筹安排在居住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入学,但不一定是龙岗一小。
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人:李锋,联系电话:64382846。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受理于:2023-07-11 14:1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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