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9 09:51
回复时间:2023-07-26 16:39
我方于2021年4月在重庆万科城市花园销售中心购买了万科城市花园三期10栋一楼的商品房,该房于2023年3月底交付,在交付时发现,该房屋周围本应按沙盘、购房合同里约定的该修建挡墙加栏杆,被开发商严重减配,偷工减料改修建成了简单用泥土堆成的斜坡,该房屋现场实际情况与销售人员的宣传不相符、与万科城市花园销售中心的沙盘不相符、与我方的购房合同不相符、与重庆两江新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档案馆备案图纸不相符、与重庆两江新区建设局档案馆备案的施工图和竣工图纸都不相符,针对以上这些情况,我方多次向万科开发商、重庆两江新区规资局、重庆两江新区建设局、重庆两江新区市监局反映此事。
1、我方之前多次向开发商反映,要求开发商按购房合同给予整改与处理,但开发商一直不予解决,并且说现在修都修好了,不可能给我方按合同整改修建挡土墙加栏杆。
2、也多次向规资局反映,规资局的回复是:挡土墙加栏杆属于环境景观设计,不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规划核实内容,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不该由他们管。
3、也多次向建设局反映,建设局的回复是:经核实,未发现交付现场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情况。
4、也多次向市监局反映,市监局的回复是:我们只给你们做调解,但不属于该单位的执法范围,不能给予执法。
鉴于以上各政府职能部门给我方的回复,我们的诉求是:
1、要求开发商按购房合同约定并按该小区一期整改,给予我方修建跟一期一模一样的挡土墙加栏杆。
2、要求规资局提供:把挡土墙加栏杆定性为是环境景观设计的依据和理由。
3、要求建设局对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图和竣工图进行认真的核实,核实清楚后,尽快给予我方解释与答复,并监督开发商进行整改、处理与完善。
4、要求市监局提供对开发商不能进行执法的依据和理由。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来信人:
您好!就您反映的关于万科城市花园三期10栋一楼房屋室外周边是否有挡墙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万科城市花园三期10栋一楼房屋室外周边是否有挡墙的问题。我局已责成建设单位立即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与您保持沟通,同时作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业主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两江新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7640959。
两江新区建设局
受理于:2023-07-19 09:51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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