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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1 21:38
回复时间:2023-08-12 15:31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水源村这边中铁十一局在修建高铁时对房屋造成了严重炮损。
请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老房子和新房子的赔偿标准一样吗?2.土房子和砖房赔偿标准一样吗?3.装修的和未装修的赔偿标准一样吗?4.距离炮点的远近跟赔偿相关吗?5.赔偿是按相关标准来,还是按负责赔偿的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的心情来?6.赔偿是应该及时和村民协商处理还是可以推诿拖延到工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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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中铁十一局修建高铁涉及姜家镇水源村房屋炮损的赔偿标准系列问题,经核实,渝湘高铁巴南段建设施工炮损赔偿标准,是根据主体房屋、附属房屋、地坪院坝堡坎、耕地林地等类别,不同类别覆盖了小青瓦房盖受损、预制房盖受损裂缝、室内吊顶天花板受损脱落、室内非吊顶天花板受损脱落、砖墙体裂缝、浆砌条石和片石墙体受损、土墙体裂缝、标准木门受损、乳胶漆和仿瓷墙面受损等40余项炮损项目,各类炮损项目的维修方式和赔偿单价不同;炮损处理遵循及时、适时、公正的原则,并参照重庆市巴南区渝湘高铁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损失补偿标准相关文件执行。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到姜家镇人民政府移民办进行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66456605。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受理于:2023-08-01 21:3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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