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2 17:23
回复时间:2023-08-04 15:56
1、因部分未接房的业主及炒房客自身欠费1至2万余物业费,不想缴纳。对收到物业的律师函而恼怒,恶意诋毁好物业,并鼓动入住业主伺机成立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罢免好物业。
2、鼓动邻居之间相互针对举报其违规,对真正违规搭建(如图:顶楼为合同约定的赠送的露台,违规搭建阳光房以及违规封闭阳台,破坏外立面)等内容只字不提。
以此要挟物业,以达到不缴纳物业费或者减免物业费的目的。
3、已入住业的业主对华润公园九里琅悦C区物业比较满意,并且全体业主在购买此房产时已经签订前期物业合同,认可物业管理费用3.6元/平方。
以投诉邻居来达到减免物业费的目的,绝大部分业主绝不认可,并且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系统产生的违约金,在缴纳时物业会减免,故物业并没有收取违约金的。
现华润公园九里琅悦C区大部分入住业主生活不遍、怨声载道、苦不堪言,且严重影响华润公园九里琅悦C区业主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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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关于“两江新区翠云街道云锦社区筹备组华润公园九里C区个别未入住业主未缴纳物业费扰乱邻里关系”的留言收悉。
回复如下:一、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有权提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将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程序依法依规进行。二、你反映小区存在违法搭建的情况,街道已联系小区物业企业和社区居委会进行现场查看,若违法搭建属实,物业企业应当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同时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违法搭建行为。三、关于业主反映的相互针对投诉举报的问题,街道和社区也会督促物业积极履责,加强服务与沟通,共同营造和谐氛围。非常感谢您对社区治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两江新区翠云街道
2023年8月4日
受理于:2023-08-02 17:2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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