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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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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社局:我叫陈瑞林女现年72岁身份证号510************223住江津区白沙镇新市场4一201,电话13*******88。我于1977年经江津县革委计(77)123招收为白沙油毡厂工式职工,属社会主义集体企业,1988年2月自愿申请辞职,2013午按渝人社{2013}19文参加社保。根据渝人发{2013}43号文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1,2003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请问重庆市人社局,我1988年前的工龄符合国家的规定吗?(我7月15日交了一封,不知是不是有几个错字,至今未回,故在写一封望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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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于:2023-08-06 16:24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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