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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6 14:58
回复时间:2023-08-29 14:57
您好!我有一位同乡年龄70多岁,未结婚、无儿女、无法定扶养义务人,之前是被认定为五保户了,但他表示现在政府不认定他为五保户,已经好几个月没有给他发放补贴了。想了解一下有关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五保户的政策和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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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特困供养人员以前俗称“五保户”。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需要提供的主要材料为: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2、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3、残疾人提供第二代残疾证;4、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签署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950元/人/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形式:1、集中供养(敬老院集中居住);2、分散供养(申请人或者包扶养人的安全房屋中居住)。具体情况欢迎您带上相关证件资到蔡家镇民政办咨询。
江津区蔡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受理于:2023-08-26 14:5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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