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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8 16:23
回复时间:2023-08-31 13:42
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已归个人,没有物业单位,请问小区地下车库是否一定要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依据是什么,在个人名下下这种怎么登记备案,小区为巴南区一品新街17号3栋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我局立即责成局停车办核实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小区地下车库是否一定要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依据是什么一事属实。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55)号和《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停车场依法启动收费流程为在区城市管理局办理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后,向区发展改革委申请价格报备。您反映在个人名下下这种怎么登记备案,小区为巴南区一品新街17号3栋一事,依据《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停车库管理者需提交资料有经营管理者基本信息;合法使用场地的证明材料;停车场设施清单和交通组织图,包括出入口、标志标线、停车泊位设置等内容;经营服务及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运营维护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四项。
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的来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
受理于:2023-08-28 16:2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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