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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2 20:42
回复时间:2023-09-14 16:56
2023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应该是7750,但纳川公司只认6863我们老百姓该怎么办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 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渝府发〔2012〕22号)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我们联系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并已做好政策解释,同时与您电话沟通,现你们双方均同意先行协商。 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支持,如果仍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23-47559361咨询。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4日
受理于:2023-09-12 20:4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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