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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7 10:49
回复时间:2024-01-18 15:47
今年1月份,重庆市物价局下发了一份文件,规定电梯住宅物业费标准每月不超过1.9元每平方,但有些区县物业费还是1.98甚至更高地收取,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另,对于接房后未装修未入住的空置房为何全额收取物业费,显然空置房很少甚至几乎未享受物业服务,全额收取是否合法合规?
坐标:重庆合川公园王府小区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你的投诉,我办高度重视,立即派相关科室核实情况:1、根据合川国土房管发〔2017〕106号文件精神,合川区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服务等级标准1-4级根据指导价格收费,超服务等级标准以市场调节价收费。合川区公园王府小区为四级服务,小区服务区域面积超4万平方米。政府指导价格1.8元/平方米/月,4万平方米以上可以上浮10﹪,4万平方米(含)以下可上浮15﹪。所有公园王府小区收费的1.98元/平方米/月是按照政府指导价格1.8元/平方米/月上浮10%收取,合法合规。2、物业服务标准新规预计将于2024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届时合川区人民政府将出台新的指导文件指导物业服务收费。3、根据文件精神,物业交付前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接房后未装修未入住的空置房可收取全额物业服务费用,也可与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协商。如与物业企业有相关约定或签署相关协议的按约定和协议执行。 联系电话:(023)42827596
钓鱼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8日
受理于:2024-01-17 10:4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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