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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9 21:54
回复时间:2024-03-05 16:12
我是璧山区的,2019年政府修建黛山大道搞征地拆迁,我们小组被占用了部份土地,同时对三户房屋进行了拆迁和安置和补偿。对房屋未被征用且合乎转非条件的人员进行就地农转非。因房屋未被征用,根据相关政策宅基地和房屋不给予补偿和安置。我户就是这种情况。房屋成危房后我申请改建(户口本在册人囗六人,原住房占地面积162平方米),但有关部门只给予办理改建90平方米的宅基地,理由是六个人中征地时已转非三人,多余的72平米宅基地收回,也未提及任何补偿。根据相关文件,征地拆迁时房屋未被征用就不给予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和安置,但并没有取消此类转非人员宅基地及房屋的相关权利。近几年一直申请要求给予办理六口人标准的房屋改建面积150平方米,但一直不给办,利用各种理由恶意进行限制,利用转非的名义強行收回原有的宅基地。最后我希望给我们老百姓有一个选择,或房屋宅基地这块儿的安置补偿,或宅基地及房屋的资格权和使用权。不然就无路可走,转非三人无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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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称其家庭6名成员中,有3名成员已于2019年因修建黛山大道征地就地农转非。征地农转非人员已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申请对象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来信人申请房屋改建只能按照其家庭中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成员数量进行申请。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
受理于:2024-02-29 21:54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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