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2 17:18
回复时间:2024-03-07 17:29
北碚区蔡家岗街道金科集美嘉悦2期多栋业主私自把外墙上的公共露台围上栏杆搭上棚(主要是3楼),严重的破坏了房屋外立面和房屋的安全,有些业主甚至把入户大厅上面的围墙砸了私用,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希望违建负责部门能严格处置乱搭乱建的业主,必须恢复公共区域原状(上报物业,物业说他们没有执行权他们做不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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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依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 本规定所称违法建筑是指未经用地或者规划许可擅自修建的建(构)筑物,包括经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或者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街道将严格按照重庆市第282号令等规定并结合街道对辖区违法建筑处置职能职责,对金科集美嘉悦2期违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感谢您对蔡家岗街道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蔡家岗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7日
受理于:2024-03-02 17:1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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