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4-03-13 16:12
回复时间:2024-03-25 15:06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来发布《重庆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版)》,其中,有电梯住宅:一级1.00元/平方米·月;二级1.30元/平方米·月;三级1.60元/平方米·月;四级1.90元/平方米·月。问题:九龙坡中梁山街道建工半山郡小区物业等级认定标准是什么?由哪个单位认定;前期备案是否为市场调节价?若是,请公布市场调节价的实行标准和具体价格标准。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4年2月18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版)》的公告(渝发改收费〔2024〕145号),公告的“住房物业管理费”,是我市现行有效的住宅及配建停车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汇总集成,不是新政策、新规定、新标准,适用于《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在《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范围内提供服务的住宅及配建停车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定价项目。住宅超四级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非住宅和前期物业服务终止的住宅及配套停车场的物业服务收费以及特约服务收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告知承诺、申报受理制度。经检索查找,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建工半山郡物业服务收费政府信息不存在,我委未获取、不掌握。
九龙坡区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办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实施时,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的,在重新签订物业服务收费合同前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办法》实施后,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的住宅及配建停车场,建设单位应在销售前拟定物业服务方案,选择物业服务等级。住宅超四级物业服务方案应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市发改委
受理于:2024-03-13 16:12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