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16:55
回复时间:2024-04-01 20:48
本人投诉重庆聚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聚丰南滨江宸”项目,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公示不规范、不齐全。售楼中心现场公示的证件中,缺少了“开发商五证”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严格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和《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商品房面积测绘报告书》以及每套房屋的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价格等需要公示的信息进行公示。
2、以“赠送面积”作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开发商在售楼中心、微信公众号大肆宣传“赠送率50%+”、“赠送N+1拓展空间”、“赠送面积超50%”、“赠送约64㎡空间”等,但实际这所谓的“赠送面积”需要通过违规加建得来,即在6m挑空的客厅上方进行隔断加建,从而多出约64㎡的空间,但这些违规加建得来的面积并不计入产权,且违规加建存在安全隐患和被拆除的风险,开发商称其为“赠送面积”属于严重的虚假宣传。
3、夸大宣传项目位置的优越性。开发商宣称“10米即达轨道环线仁济站”、“约2.6公里可达解放碑”、“出行约10米即达轨道仁济站3号口”、“2公里内解放碑、江北嘴”等进行夸大宣传,实际并没有那么近;且称“环线2站约10分钟可达解放碑”、“地铁7站约25分钟可达观音桥商圈”、“10分钟快速可达解放碑和江北嘴CBD”、“半小时到达主城核心商圈 解放碑商圈/南坪商圈/杨家坪商圈”、“半小时实现草坪露营 广阳岛、照母山森林公园、铁山坪森林公园”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4、宣传广告用语违规。开发商宣称其项目“南滨封面藏品”、“引领重庆人居标杆”、“墅级天空院落生活”、“核芯贵轴 高姿态起笔人居标杆”、“当之无愧的城市名片”、“唯中芯经典”、“无极视野”、“唯此稀缺资产”等极限用语进行夸大宣传;还称“无论投资还是自住,都有不可估量的发展潜力”、“无限升值空间”,违反广告法变相承诺升值和投资回报;此外还通过对比周边二手房的价格以突出自身项目优势,涉嫌不正当竞争。
综上,该开发商存在众多违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本人的购房权益,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协助本人与开发商沟通退房退款事宜!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您反映的“聚丰.南滨江宸”楼盘宣传广告的问题,本局已于2024年1月30日立案调查并电话告知您。重庆聚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书面申明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局终止调解,已电话告知您并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南岸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4月1日
受理于:2024-03-20 16:5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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