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4-03-31 11:57
回复时间:2024-04-08 16:29
本人2024年,3月交纳清费用后3月底又出现燃气费用,并且本人三月家中无人居住,气阀也关了,请问我的燃气费用从何而来。并且小区住户都反应说气费高出原来一半甚至有些更多。请相关部门严查重庆市燃气公司永川分公司,给居民一个合理的交待,让我们居民能用得起气……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反映人: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天然气行业的关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委高度重视,庚即联系了该区域燃气经营企业“重庆永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您反映的天然气费用情况进行了核实。
1.对于3月交清气费,3月底又产生费用的问题:根据重庆燃气集团的统一安排,在3月底重新进行了一次抄表,本次反映的为3月当月的用量,在5月份账单内仅会反映4月份的用量;3月初的用量反映的是用户1-2月的用量,故不存在重复收费的情况。
2.对于3月未住人而产生气费的问题:3月30日,接到您反馈后天然气公司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发现位于1楼气表后接头处锈蚀导致微漏,故出现了3月份未住人而多了2方气的情况,随后立即对该漏气处进行了处理,经调阅您以往用量,11月抄表数为0方,故户外漏气从11月开始算,即2023年11月-2024年3月共5个月,每月2方,共10方,这部分费用由燃气公司承担。后续,如您发现燃气使用存在问题,您可随时拨打重庆永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49886110进行咨询,重庆永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将派人上门免费进行检查。我们也将督促重庆永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贵小区进行随机上门抽检,确保居民天然气使用安全平稳有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天然气行业的理解和关注!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受理于:2024-03-31 11:57 评论: 1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