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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3 17:15
回复时间:2024-06-23 17:59
今天反映的问题,相信不少市民都遇到我一样的困惑:重庆燃气集团燃气收费是否虚高?我是渝北区大竹林街道的一名市民,最近发现2个月的燃气费用居然交了490.73元,还不算附加每个月必须缴纳的8月费用。再次有几个问题希望重庆燃气集团公司或者相应监管部门予以解答:
1.智能电表是否转动速度过快,还是抄表人员盲目估数?今天给燃气集团966777打电话了,把我家2022年至2024年抄表用电量登记了一下,发现2024年1月3日至3月21日,我家居然用了223平方米燃气,收费需要490.73元。我家没有安装地暖,平时用气仅仅在做点饭、洗个澡,我实在没想明白这2个月的时间能用到这么多,平均1个月差不多250元,平均1天差不多要用8.3元的气费了,这样的数据是否真实?为何以前没有更换智能电表的时候,同比相同月份用气量没有这多,在2022年1月至3月才410.56元。到底是客观数据,还是智能电表越转越快,还是抄表人员随意写的一个数据?我们不得而知,也希望有工作人员予以确认。同样的问题,之前大足区有居民也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最终调查是燃气公司乱收费。不由得让我产生联想:重庆燃气公司是否也存在如此现象?
2.每个月重庆燃气公司收取的8元费用是何性质?在缴纳了燃气费的同时,额外还要收取每个户头8元费用,这8元是垃圾费用,还是什么费用?之前听说是还建房的垃圾处理物业费,可我家现在是在商品房住的,每个月按时给物业缴纳了物业费用的,为何每个月还依然要缴费给重庆燃气公司?还有即使是垃圾物业费用,为何是由重庆燃气公司收费?
3.所谓的“一户多人口”政策是否虚设?经联系重庆燃气公司客服,被告知在公众号上有“一户多人口”政策,意思就是一户4口及以下人员,第一梯度共计有500平方米燃气使用,当该户每增加1个人口共同居住,可以通过申请,享受70平方米燃气优惠政策。但是申请优惠政策特别苛刻:需要户主身份证明,以及一户多人口的“居住证”。记住,是居住证!不是居住证明!隔壁的电力公司也同样有“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但是别人只需要共同居住人到物业打证明,然后到社区确认盖章就能审核通过,而重庆燃气公司非要共同居住人去居住地所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才可以,试问哪里的公安机关的户籍民警非要周末等着居民去上班,平时居民工作日上班,户籍民警上班;居民周末休息,户籍民警休息;如果要办理居住证,有工作的居民就必须专门向工作单位请假去办理,或者是退休的居民去办理,可退休居民搞得懂流程吗?重庆燃气公司的这条“一户多人口”政策我建议可以直接取消了,给不起这点优惠就别给,别又做又立。
4.统计的用电量和收取电费计算是否有错误?根据了解,每年500平方米燃气属于第一阶梯,费用为2.196元/立方米;在500平方米-660平方米燃气属于第二阶梯,费用为2.366元/平方米;在660平方米以上属于第三阶梯,费用为2.716元/平方米。而每年重庆燃气公司给每户的500平方米限额,计算时间是头一年的9月1日到第二年的8月31日。我家2023年9月6日至10月26日使用燃气79平方米;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月3日使用燃气189平方米,这两段时间区域燃气使用共计268平方米,按照500平方米,我家还剩下232平方米燃气属于第一梯度。在2024年1月3日至3月21日,使用燃气223平方米,因此232-223=9平方米超出第一梯度,属于第二梯度。因此计算本次费用应当为:223*2.916+9*2.366=511.002元,但实际上只有490.73元。到底是我计算有问题,还是重庆燃气公司大发慈悲少收了我家20.272元,还是觉得两个月收511元,会引发居民更大不满?不得而知。
这仅仅这是我家的情况,都是打工人,每天早出晚归,挣一点稀饭钱,结果最终要为燃气使用付出这么多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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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于:2024-04-03 17:15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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