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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9 09:46
回复时间:2024-04-11 10:11
来重庆这边多年,缴天燃气费的时候每月要收8元的垃圾费,一直搞不懂这个垃圾费是什么垃圾费。以前在其他城市为什么没有收费,来重庆居然还要收取垃圾费,请问这个费用属于强制取消么?这个垃圾费可以取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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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天然气收取的8元垃圾费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按照2011年9月1日起实施的《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255号)第二条规定,本市城市、镇规划区的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按照2011年9月1日起执行的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315号)规定, 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居民收费标准是每户8元/月,目前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是通过燃气公司代征。
重庆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受理于:2024-04-09 09:4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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