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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4 11:28
回复时间:2024-05-20 21:46
尊敬的领导:
您好!今年九月份,孩子即将读小学,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在蔡家同荣路社区上城中央,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的户口在合川双槐镇。孩子的户口和孩子爸爸在一起,在合川三汇镇。因为今年的政策是:公办小学的孩子必须实行三对口,所以想咨询一下:如果要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针对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随便迁父母一方的和孩子的户口就可以了?在哪里进行办理?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
您好!关于咨询“孩子上学”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相关要求,按照我区现行招生政策,蔡家片区小学按照《关于调整蔡家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范围的通知》实行“三对口”招生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划片对口入学。
因无法与网友取得联系,详情请咨询北碚区教委基础教育科:02368318232。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受理于:2024-05-04 11:2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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