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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8 14:09
回复时间:2024-05-09 22:00
老家重庆潼南,妈妈今年8月份满60岁,2008年开始买的居民养老保险每年100元(每年从银行里扣),现在想升级为4000元/年,要怎么办理才可以,流程是什么,需要那些资料?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您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母亲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档缴费的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98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9〕112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1号)规定,潼南区自2009年7月1日起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展试点时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居民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人员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分别为一档100元、二档200元、三档300元、四档400元、五档500元、六档600元、七档700元、八档800元、九档900元、十档1000元、十一档1500元、十二档2000元;2020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缴费档次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3个档次;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缴费档次为:一档200元、二档300元、三档400元、四档500元、五档600元、六档700元、七档800元、八档900元、九档1000元、十档1500元、十一档2000元、十二档3000元、十三档4000元,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保,缴费标准均应按年申报,如未按时申报的,按上年缴费标准进行缴费。若您的母亲2009年参保至今未申报更改缴费标准,且已按最初申报的缴费标准逐年正常缴费,目前无法变更已缴费年度的缴费档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53号),若您母亲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应对未缴费年度进行补缴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其以上,补缴按未缴费年度对应的缴费档次缴纳。如需办理补缴,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户籍地所在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潼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栋1楼税务窗口办理。
潼南区人力社保局
受理于:2024-05-08 14:09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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