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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9 17:30
回复时间:2024-05-15 15:22
我们青青丽苑小区正在成立业委会过程中,筹备组在《议事规则》的最后财务制度中拟定了业委会成立后500-10000元的资金使用由业委会几人签字就可以进行使用,就此情况:
1.此内容未经过全体业主会议就直接在文件里面纳入了,是谁授权、谁同意的?筹备组业主代表张老师反馈此内容为筹备组政府部门根据的模板内容来写的不是筹备组业主代表写的,但是我们查看了《议事规则》的网上挂网模板并没有词内容。那么到底此内容是谁进行的拟定,为什么要这么填写(看到的业主都不同意)
2.我们看到的业主针对此内容对筹备组、居委会、街道进行了电话及书面反馈。筹备组业主代表张老师在业主群说要修改,后由说主管部门不进行修改了。居委会和街道也是说不进行修改。邻居们还做了展架表示抗议。为什么我们业主针对《议事规则》提出异议一言堂不听取群众意见,那边我们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资金被恶意使用后,谁来承担责任,为什么主管部门不修改(业主代表都说要改,居委会和街道不同意修改的目的耐人寻味,里面有什么问题和“猫腻”)
3.对业委会成立不反对,但是对涉及全体业主的利益(财产和金钱)使用,把这个内容先不放入文件里面,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根据相关法规征集业主同意后才纳入《议事规则》(此诉求在第2点也说过不采纳)。此内容放在文件的最后部分,大部分业主在投票的时候根本无法仔细看完也不是文件内容和条款,严重影响全体业主的知情权和对资金使用由重大问题。
上诉诉求望上级相关部门重视,把对侵害老百姓权益的事情扼杀在摇篮中,在业主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写入文件内。防范于未然,而不是出了问题后再踢皮球和解决问题,恳请重视和处理。谢谢!
图一:《议事规则》资金使用内容;图二是邻居们做的展架;图三、图四:筹备组业主代表张老师说要修改;图五:筹备组业主代表张老师2024年4月12日向筹备组反馈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龙塔街道已收悉。经了解,青青丽苑小区现暂无议事规则,网民所述议事规则应当是此次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草拟,第一次文稿于2024年3月27日筹备组开会确定,并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5日期间拟公示,期间收到业主建议后,筹备组根据业主代表建议开会更改了财务附则,并又于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1日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且公示期内筹备组也未收到类似的书面意见建议;该议事规则需经业主大会表决并获得法定通过后才能产生法定效力。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渝北区龙塔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5日
受理于:2024-05-09 17:30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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