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4-05-15 11:55
回复时间:2024-05-20 11:06
您好,我这边想咨询以下渝北区巴蜀小学的入学条件,是落户满几年可以入学呢?学校的官网电话打不通,如果可以的话,可以电话咨询吗?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来信人:
您好!就您咨询渝北巴蜀小学入学政策一事,经渝北区教委核处。现回复如下: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渝教基发〔2016〕84号)第七条规定: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第九条规定: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渝北教发〔2018〕188号)第一条规定“截止当年8月31日,取得房产证和迁入户籍满1年以上(含1年)的适龄学生按照“三对口”政策划片入学”。此项中所指“房产证”是指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
《重庆市渝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渝北教发〔2023〕133号)规定:“凡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填报户籍信息、房屋产权信息,经区教委和区公安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比对审核,确认信息属实后,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学生,由区教委将学生信息发至对口学校,学校直接发放录取通知书”。建议家长关注渝北教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渝北教育”中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当年的招生政策。
《重庆市渝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渝北教发〔2023〕133号)规定:“2018年8月1日起,在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校、渝北区巴蜀小学校、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招生范围内,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以及因婚姻变化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如有疑问,请与渝北区教委基教科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67821869。
渝北区教委
受理于:2024-05-15 11:55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