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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6 15:12
回复时间:2024-05-17 15:07
得知重庆长寿区长寿湖渔禁提前终止了,看到一个地方公司出的文件,请问每天的渔禁期,地方可以提前终止吗?这样谈何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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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长寿湖水域不属于自然水域,也未被列入《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名录》,故长寿湖不属于禁捕水域。2011年,重庆市长寿区浩湖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湖公司)依法取得滩涂养殖证,在长寿湖水域开展生态养殖,养殖方式为大水面放养。为规范休闲垂钓,浩湖公司参照《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长寿湖安全垂钓管理办法》,每年根据长寿湖鱼类生长属性和产卵实际情况,适度调整禁钓期。
2024年5月上旬,经浩湖公司调查论证,长寿湖鱼类繁殖期已结束,同时应广大垂钓者诉求,浩湖公司经认真研究后决定提前结束禁钓期,并制定《2024年提前开放垂钓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做好钓鱼安全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长寿湖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363292。
长寿区浩湖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于:2024-05-16 15:1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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