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4-05-29 17:32
回复时间:2024-06-04 09:50
各位领导:
融创隐溪晓院1期4栋4112业主花园搭建雨棚,其雨棚宽度超过1.5m,且雨棚在花园围墙上立柱。
经查阅,市城管局在官网互动交流信件中答复: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主、次干道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建筑物,需要设置遮阳伞或篷盖的,应当按照高度不低于2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设置!不符合以上规定,为违建行为!
请相关部门判定,4112户业主的雨棚是否为违建工程?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市民: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渝北区城市管理局立即责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空港佳园大队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渝北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一、调查情况
经核实,融创隐溪晓院1期4栋102业主违法搭建立柱雨蓬,情况属实。
二、处置情况
您反映的1期4栋102业主搭建立柱雨蓬现象,大队执法人员已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对业主进行了宣传教育,责令其自行整改。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关注该业主的整改情况。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渝北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空港佳园大队办公室,联系电话:61369522。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受理于:2024-05-29 17:32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