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6 11:35
回复时间:2024-06-06 17:28
重庆市巴南区在不影响市容环境条件下,一楼搭设了不落地雨棚,怎样才会算成违建,下方附件是搭建的简易图纸,有相同地方是否可以重复?阴影部分为搭建雨棚部分?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尽快把处置情况反馈给您!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尊敬的市民:
您好!就您咨询搭设住宅雨棚一事,市城市管理局交办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巴南区城市管理局交办巴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处。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咨询巴南区搭设住宅雨棚是否认定为违建。
二、处理结果
目前我区对属于小区住房业主产权专属区域内,用于遮雨且未围合、未形成室内空间所安装设置的雨棚类设施,暂未纳入违法建筑查处范围。但您的装饰装修行为应当遵守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及您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应充分维护相邻权益人合法权利。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科进一步沟通。联系人:何祖华,联系电话:66470651。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受理于:2024-06-06 11:35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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