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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1 16:19
回复时间:2024-06-13 12:16
为什么渝北区的农村人进城务工不能按流动人口政策入学?这是什么道理,难道本区人不能进城打工?进城打工还不能带孩子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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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就您咨询相关入学一事,经渝北区教委核处。现回复如下:
1.流动人口入学政策:《重庆市渝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渝北教发〔2024〕150号)规定: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提供如下信息: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本人就业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4年6月15日,现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个体经商)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个人参保证明(纳税证明)。
(4)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4年6月15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23年12月15日前办理的)。 对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2. 《重庆市渝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渝北教发〔2024〕150号)规定: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如来信人的子女不符合“三对口”和“流动人口”入学政策,应回户籍地入学。
建议家长关注渝北教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渝北教育”中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当年的入学划片政策。
如有疑问,请与渝北区教委基教科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67821869。
渝北区教委
受理于:2024-06-11 16:1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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