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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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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陈宇于2024年3月11到4月10日,在渝赤叙3标四工区和弃土场项目工作共工作一月(项目总承包为中冶十九局,项目地址位于綦江区永新镇紫荆村),离职后和老板陈*,约定于2024年6月15前付清本人工资共计9000元,由于老板不在工地,遂叫机械管理给我写了工资欠条,在6月15日前曾多次和他们电话沟通能否提前给工资,他们都以时间没到,没钱等理由推诿,直到今天我的工资还是一分为得,现在于老板沟通他们态度恶劣,甚至不接电话,拒绝沟通。并且我的工友们也是一分未得,工友们被欠薪,少的几千,多的一两万。望政府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讨回血汗钱。
弃土场项目总管罗经理电话193****9379
机械老板电话陈*电话135****8251
机械管理莫*华电话151****7311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受理于:2024-06-18 10:15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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